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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25 07:02:11
工程结算书已签订,甲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可再依据施工合同条款要求调价,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主张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原则
工程结算书签订后,原则上价款已确定,甲方不得随意要求调价。固定总价合同,即“包死价”合同,意味着合同的工程数量、单价及总价在合同签订后固定不变。此合同形式旨在让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内的价格风险和工程量风险,鼓励其提升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能力。因此,从合同约定的初衷和常规执行来看,价款不应轻易调整。
二、可调价的特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