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以上未签合同,后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仍有权要求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 双倍工资赔偿: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赔偿期限: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多支付11个月。
-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后果: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 经济补偿(如涉及解除劳动关系):
- 法律依据:若用人单位在之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经济性裁员等,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