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的情况不会自动消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关于老赖的消除,需遵循以下要点:
一、失信信息的纳入与期限
- 被执行人具有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失信信息的删除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 其他特定情形,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等。
三、纳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
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在此后仍然具有规定的第一条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所述,老赖不还钱的情况不会自动消除。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等,才能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或由人民法院决定删除。因此,建议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以避免信用惩戒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