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定罪标准相较于逃税罪更低,主要体现在起罚点数额和比例上。以下是对两罪定罪标准的详细分析: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定罪标准
- 基本定罪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与情节加重: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一般指五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一般指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逃税罪的定罪标准
- 基本定罪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与比例加重: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两罪定罪标准对比
- 起罚点数额与比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定罪不依赖于逃避缴纳税款的比例,只要实施虚开行为即构成犯罪;而逃税罪则要求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 法律后果: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刑罚设置更为严厉,尤其是针对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高可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