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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没有签无固定期合同合法吗

时间:2025-12-06 10:10:26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非绝对。具体分析如下: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同意续订,并且没有明确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 劳动者主动提出:如果劳动者在续签合同时主动提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劳动者的选择,与之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满足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选择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合法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拒绝签订,则需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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