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借钱不还且持续借款的情况,债权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解决
-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行协商,尝试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有还款诚意但暂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法律手段
- 发出律师函:债权人可以寻求律师帮助,由律师根据借款形成的过程、债权人手中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制定追逃债权的方案,并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催收债权。
- 诉前保全: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注意事项
-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债权人应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 合法追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面对借钱不还且持续借款的情况,债权人应通过协商、法律手段等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