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押抵押个人被骗且钱未打到本人账户的情况下,解除抵押合同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若债务未实际发生或已清偿
- 确认债务状态:首先需确认借款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且未清偿。若钱未打到本人账户,可能涉及诈骗,应立即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务未实际发生或已通过其他方式清偿。
- 协商解除:与抵押权人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要求解除抵押合同。若抵押权人同意,双方可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并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解押手续。
-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抵押合同,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抵押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将判决解除抵押关系。
二、若债务存在但抵押权人下落不明
- 尝试联系抵押权人: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抵押权人,包括其最后提供的联系方式、可能的出现地点等,以期直接沟通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 提存途径:若债务已清偿但无法找到抵押权人,可将对应款项向法定的提存机关(如公证处)进行提存。提存后,持提存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抵押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 申请宣告失踪或提起诉讼:若抵押权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由财产代管人处理相关民事事务。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抵押关系,并提交债务已履行完毕、抵押期限已过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