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协商后设置电话呼叫转移,仍可能收到催收电话,但催收行为受法律严格约束。具体分析如下:
一、催收电话的数量与频率限制
- 法律未明确具体数量限制: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催收电话每天的具体数量限制。但根据行业惯例及部分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每天给单一债务人拨打电话的次数通常不应超过3次,除非与债务人另有约定。
- 过度催收可能违法:若催收方频繁拨打电话,如一天内不间断地拨打大量电话,严重干扰债务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有权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催收方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等治安处罚。
二、催收行为的其他法律约束
- 催收时间限制:催收电话应在合理时间段内进行,通常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之间,以避免干扰债务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
- 禁止骚扰他人:催收人员不得骚扰债务人的家人、朋友或通讯录中的其他人,也不得在债务人的工作场所进行催收,以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 合法合规催收:催收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暴力、恐吓、侮辱等不当手段进行催收。依据《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