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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7 14:45: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清算条款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部分条款在特定条件下仍有效。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如果当事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和清理事宜另行签订了独立的结算协议或清理协议,那么这些协议的效力将不受主合同(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影响。只要这些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中约定的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条款独立于施工合同的效力。当施工合同无效引发纠纷时,该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