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为小贷公司,放款人为个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
一、合法情形
- 个人偶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放贷:若个人出于互助或临时资金周转等目的,偶尔向他人放贷,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如亲友间因生病、教育等急需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行为,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不构成违法。
- 个人依法设立放贷机构:若个人依法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等合法的放贷机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贷款业务,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利率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则属于合法经营。
二、违法情形
- 未经批准经常性放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例如,个人在未取得放贷资质的情况下,2年内向不同人多次发放贷款以赚取高额利息,就可能触犯法律。
- 贷款利率超标:即使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个人发放贷款过程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样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