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真实存在且有效的法律,以下是对该法的详细解析:
一、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立法目的: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是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或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必须遵守本法规定。
二、强制招标范围
- 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具体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20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100万元人民币。
三、招标方式与关键流程
-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则向3家以上具备能力的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 关键流程: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与中标等。招标公告必须载明招标人名称、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开标需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专家组成,专家占比≥2/3;中标结果需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法律责任
- 行政责任:违规招标单位可能被责令改正、罚款(如5万~25万元);直接责任人可能被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行贿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