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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里的联系人写错了字会废标吗

时间:2025-12-11 01:37:51

投标函里的联系人写错字不必然导致废标,需视错误性质及招标文件要求而定。以下为具体分析:

  1. 法律依据对废标情形的规定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13年修订本)》第二十五条明确,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如未提供投标担保、未签字盖章、期限不符等,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否决投标处理。但此条款未将联系人写错字列为废标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的情形包括未盖章签字、不符合资格条件、报价异常等,同样未提及联系人写错字。
  2. 联系人写错字的性质判断
    • 若联系人写错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工期承诺等,且招标文件未明确将此列为废标情形,则通常不会导致废标。
    • 若联系人写错字导致招标人无法准确联系投标人,或影响评审过程,且招标文件明确将此列为重大偏差或废标情形,则可能废标。
  3. 实务操作建议
    •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投标文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废标情形,避免争议。若发现联系人写错字等错误,应及时与投标人沟通,了解处理方式和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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