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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什么情况下确认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时间:2025-12-12 04:11:03

人民法院在以下情形下会确认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若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资金来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若房产抵押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亦随之无效。
  2. 非法集资或吸收存款转贷:依据同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出借人通过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资金后转贷的,房产抵押合同同样无效。
  3.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根据同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其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4. 借款用途违法:依据同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若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二、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若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或目的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如以破坏他人家庭为借款条件,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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