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在以下五种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成年人。
- 例如,一个七岁儿童与他人达成的买卖玩具的口头协议,因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二、非真实意思表示
- 口头协议若非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则无效。这包括虚假意思表示、欺诈、胁迫等情形。
- 欺诈指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则是以损害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
- 例如,为逃避债务而假装转让财产的口头协议,或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均属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 口头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例如,涉及毒品交易、未经许可经营特定业务等违法内容的口头协议,均属无效。
四、违背公序良俗
- 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违背其原则的口头协议无效。
- 例如,约定进行代孕、有害社会风气的行为等口头协议,均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五、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双方恶意勾结,通过订立口头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协议无效。
- 例如,甲和乙恶意串通,隐瞒公司即将破产的消息,高价转让给不知情的丙,此协议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