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了追诉时效杀了二个人的案子,其判决结果将主要取决于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时效延长或中断的情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追诉时效期限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但此规定在故意杀人案件中较少直接适用,因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通常高于五年有期徒刑。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这一规定同样较少直接适用于故意杀人案件,但在某些过失致人死亡或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如未遂、中止等)情况下可能适用。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对于大多数故意杀人案件,如果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如造成多人死亡、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此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针对本问题中的杀了二个人的情况,若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处罚,因此其追诉时效通常为二十年。但若已超过二十年,且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则案件将不再被追诉。
二、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追诉时效将不受限制:
-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若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则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均可对其进行追诉。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已提出控告,但相关部门未予立案,则追诉时效同样不受限制。
针对本问题,若案件在追诉期限内已立案,且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已提出控告但相关部门未予立案,则案件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可继续进行追诉。
三、追诉时效的中断与案件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若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将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但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情况,与本问题中的过了追诉时效的情况不直接相关。
对于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因此,若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存在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形,则法院在审判阶段应裁定终止审理;若在审理过程中已查明被告人确实无罪,则应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针对本问题中的杀了二个人的情况,若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同时不存在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形,则案件将不再被追诉,法院将裁定终止审理或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