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只有交强险且全责撞伤人却不联系受害方,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明确事故责任与保险情况
- 获取事故认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会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受害方应确保已取得此认定书,并确认对方为全责方。
- 了解对方保险情况:收集对方的保险公司名称、保单号等关键信息,为后续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做好准备。交强险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时,保险公司需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
二、主动沟通与协商
- 联系对方车主:尝试与对方车主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义务,冷静理性地说明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受伤情况、医疗费用、车辆损失等,并要求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 第三方调解:若直接沟通无果,可寻求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这些机构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能有效促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 交强险赔偿:及时向对方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车辆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后将根据结果赔偿。若交强险赔偿不足,超出部分需由对方个人承担。
- 代位求偿:若交强险赔偿不足且对方拒绝赔偿剩余部分,且受害方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即先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记录等证明材料。
四、法律诉讼
- 准备材料:若协商和保险赔偿均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清单、误工证明等证据材料。
-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作出判决。
- 执行判决:若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但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以确保赔偿到位。
五、向监管机构投诉
- 若认为保险公司处理不当,可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这些机构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对保险公司有一定约束力,可能促使保险公司更积极处理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