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案后,若仍有嫌疑人未抓到,司法机关将继续追捕,确保法律程序的完整性和正义的实现。
- 继续追捕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对于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通缉范围可覆盖全国,必要时报请上级机关发布。
-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一旦案件被立案侦查或受理,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只要犯罪嫌疑人未被抓获,司法机关都有权继续追捕并依法处理。
- 法律程序的持续性:
- 刑事案件的结案并不代表法律程序的完全终止。对于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一旦其被追捕归案,将重新启动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内的法律程序。这确保了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能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 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
- 司法机关有义务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告知对未抓到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进展情况,保障其知情权。同时,被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已到案或后续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