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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68岁老年人撞骨折了怎么赔偿

时间:2025-11-18 13:59:35

将68岁老年人撞骨折后的赔偿问题,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伤者具体伤情等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流程及赔偿项目如下所述

一、赔偿流程
  1. 及时报警和就医
  •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划分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 同时,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妥善保管所有就医资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后续索赔。
  1. 协商赔偿
  • 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终结后,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伤残鉴定
  • 若伤者骨折情况严重,可能构成伤残,应在治疗终结后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1. 再次协商或调解
  • 根据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双方可再次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请求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1. 提起诉讼
  • 若协商或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伤者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 医疗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 误工费
  • 若伤者虽已超过60岁,但仍有实际工作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可主张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 护理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1. 交通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 住院伙食补助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 营养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残疾赔偿金
  • 若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若伤者因骨折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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