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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24 02:59:04
罪犯的手机在服刑期间不会归还给家属,而是在罪犯出狱时归还给罪犯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罪犯收监时,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对于非生活必需品,例如手机,监狱会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则会被没收。因此,在服刑期间,罪犯的手机通常由监狱代为保管。
另外,即使手机被退回给家属,也需要在家属来探视时进行交接,而不能直接邮寄或通过网络传递。这是因为监狱需要确保物品的安全和来源,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安全风险。
总的来说,罪犯的手机在服刑期间不会归还给家属,而是在出狱时归还给罪犯本人。家属如果需要与罪犯联系,可以通过书信或探视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