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给别人办工作的名义收钱,若构成诈骗,对方报警后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构成诈骗的情形
-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若行为人编造虚假事实,如谎称有特殊关系能安排工作,或故意隐瞒无法办成工作的真相,以此骗取他人钱财,并且在收取钱财后未实施任何实质性办理工作的行为,或将钱财用于个人挥霍,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最初有尝试办理工作的想法,但在明知工作无法办成的情况下,仍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继续占有他人钱财,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而构成诈骗。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若行为人确实利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为他人办理工作,并投入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最终因客观原因未能办成工作,且愿意退还所收取的费用,一般不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