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无需当事人主动提议。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封存制度的启动主体
- 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记录封存程序由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主动识别并启动,无需犯罪人员或其家属提出申请。
- 自动识别与封存: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若发现犯罪人员符合封存条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将自动启动封存程序。
二、封存制度的适用条件
- 年龄要求:犯罪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必须未满十八周岁。这一年龄界限以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为准,无论后续审判时是否已满十八周岁,均符合封存条件。
- 刑罚限制:被判处的刑罚必须是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等主刑和附加刑。
三、封存制度的法律效果
- 查询限制:封存后的犯罪记录并非绝对不可查询,但仅限于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特定单位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 保密义务: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在获取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信息后,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