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挪用公款定罪的标准和依据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来说:
一、挪用资金罪的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公款的特殊规定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挪用公款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
-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标准
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标准,如“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通常由司法解释或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企业挪用公款的定罪标准和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用途以及是否退还等因素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