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幼女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判决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强奸幼女的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对于性骚扰幼女并涉及强奸的行为,将依据强奸罪进行从重处罚。
- 若强奸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幼女、二人以上轮奸、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以及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猥亵幼女的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猥亵幼女的行为,也将依据此条款进行处罚。
- 若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聚众猥亵儿童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且情节恶劣、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以及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特殊职责人员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款也适用于具有特殊职责人员对幼女的性骚扰行为。
综上所述,性骚扰幼女的判决将依据具体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