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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与收取受贿款会被监察委移送吗

时间:2025-12-15 22:35:40

第三人参与收取受贿款,若构成共同犯罪,其案件处理流程与受贿案件主体一致,可能会被监察委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第三人参与收取受贿款的性质

  1. 共同犯罪:若第三人明知他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仍参与收取受贿款,并与受贿人形成共同故意,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2. 独立犯罪:若第三人以独立身份,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则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案件处理流程
  3. 监察委调查: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的受贿案件,包括第三人参与收取受贿款的情况,监察委将依法进行调查。监察委具有调查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职责。
  4. 移送检察机关:监察委调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将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此条款同样适用于监察委调查终结的案件,即监察委在调查终结后,也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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