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乘客经途经点开车门撞到骑自行车乘客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可能涉及乘客、司机及第三方多方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乘客责任
- 未尽观察义务:乘客在开门前未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特别是未通过后视镜或侧头查看后方是否有行人、车辆接近,导致开门时发生碰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乘客需承担相应责任。
- 违反开门规则:乘客未遵循安全开门方式,如未使用远离车门的手开门以迫使自己转身观察后方,从而引发事故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司机责任
- 未履行提醒义务:司机有义务在乘客下车前提醒其注意安全,特别是开门时要观察后方。若司机未进行有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司机需承担一定责任。
- 停车位置不当:司机若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的区域,或停车位置距离路边过远,使得乘客开门时处于危险区域,司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三、第三方责任
若事故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的,如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超速行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或载人逆行等,影响了乘客开门的安全,第三方也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