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律上一般不允许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不过,如果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则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来断绝关系。
- 自然血亲关系不可断绝: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即使父母离婚,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可断绝:如果是通过收养行为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则可以依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 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提交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该协议需一式三份;
- 提交收养登记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 收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综上所述,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地解除的,而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断绝。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