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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将被告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呢法律规定

时间:2025-11-26 01:54:35

追加被告妻子为被执行人需依据债务性质及法律规定,主要情形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及逃避执行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情形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 追加条件: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执行法院审查后,若认为债务确为夫妻共同债务,将作出裁定,追加被告妻子为被执行人。
    二、逃避执行行为情形
  3.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若被执行人利用夫妻共同财产逃避执行,如将财产转移至妻子名下,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
  4. 追加条件:申请执行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逃避执行行为。执行法院经审查核实后,若认定存在逃避执行行为,将依法追加被告妻子为被执行人,并对相关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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