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月礼金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不能同时申请再审和另行起诉分割。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再审与另行起诉的基本概念及法律规定
- 再审
- 定义: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存在错误时,由法院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另行起诉
- 定义:另行起诉通常指的是在某一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就同一事实或相关事实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另行起诉一般受到“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限制,即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基于新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另行起诉。
二、满月礼金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的处理
- 礼金性质判定
- 一般情况:满月礼金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未明确指明仅赠与一方,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特殊情况:若赠与人明确表示礼金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或有特别约定,则该礼金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割方式
-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包括满月礼金。
-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不能同时申请再审和另行起诉分割的原因
- 再审的适用性
- 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存在错误时进行的重新审理。若满月礼金已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除非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否则不能申请再审。
- 另行起诉的限制
- 在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再次提起诉讼,这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要求。因此,若满月礼金已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礼金分割问题另行起诉。
- 程序冲突
- 同时申请再审和另行起诉分割会导致程序上的冲突和混乱,不利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