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能否要回钱,需视具体情况及法律关系而定,以下分情况讨论:
一、若涉及彩礼返还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依据同解释第五条第二项,若双方虽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给付方亦可请求返还彩礼,但需以离婚为条件。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根据同解释第五条第三项,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同样需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涉及欺诈或附条件赠与
- 欺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撤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 附条件赠与未成就:若赠与行为以结婚为条件,如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