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仅口头表示将财产留给孙子,子女却拿走财产的情况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老人仅口头表示财产给孙子
- 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有效,且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若老人日常口头表示,不构成有效遗嘱,无法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 法定继承:老人去世后,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作为直系血亲,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二、若老人通过合法有效遗嘱将财产给孙子
- 遗嘱有效:若老人订立了合法有效遗嘱,明确财产留给孙子,这属于遗赠。孙子需在知悉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 财产分配:若孙子接受遗赠,且遗嘱合法有效,财产归孙子所有,子女无权要求分割。
三、若老人已将财产过户给孙子
- 物权变动:依据《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手续后,孙子成为合法所有权人,财产不再属于老人遗产,子女无权要求分割。
- 撤销权行使:特定情形下(如严重侵害老人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等),老人或其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可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