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突发疾病,另一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款。具体分析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扶养义务
- 共同财产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任何一方均有权因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如医疗救治)使用该财产。
- 紧急情况下的取款权:若突发疾病的一方意识清醒但无法亲自取款(如行动不便),可通过授权委托另一方代为取款。授权需明确取款权限、金额及用途,并保留书面或录音证据。若疾病导致意识不清,另一方可依据紧急情况向银行说明,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部分款项用于救治。
二、取款的具体操作与限制
- 小额紧急取款:部分银行在核实病情紧急性后,可能允许提取一定金额(如数万元)用于急救,无需完整公证流程。具体金额需根据银行政策及病情证明确定。
- 大额或特殊存款取款:对于大额存款或特殊类型存款(如定期存款),建议提前与银行沟通,提供完整亲属关系证明、病情证明及授权文件。若银行要求严格,需通过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或财产继承(授权取款)公证,持公证书办理取款。
三、法律救济途径
若另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如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医疗费。需提供病历、费用清单等证据证明紧迫性。
- 主张扶养费:向法院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扶养费或医疗费。需提交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证实对方具备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