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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4 03:21:12
在夫妻关系中,若一方怠于行使债权,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权益,特别是当该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时。针对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债权代位权的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作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另一方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该债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与费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