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冒名登记后是否追究申请人的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刑事责任追究的总体原则
刑事责任追究需依据犯罪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且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若冒名登记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或存在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二、可能涉及的罪名及刑事责任
- 诈骗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适用情形:若冒名登记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 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
- 适用情形:若冒名登记行为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
- 刑事责任:根据数额大小,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若冒名登记行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则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已追究,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