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刑事申诉原则上不能停止生效判决的执行,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止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申请再审或申诉期间的一般原则
- 不停止执行原则: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在当事人申请再审或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一般不停止执行。这一原则旨在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保障法律秩序和交易安全,避免执行程序的混乱,以及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未明确提及“申请再审或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原则,可以推导出这一结论。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虽未直接规定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但规定了法院决定再审后可能的中止执行情形,间接表明申诉本身不停止执行。
二、刑事案件再审中的中止执行情形
- 法院决定再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一规定为刑事案件再审中止执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 具体情形:
- 新证据出现:若再审过程中出现新证据,可能足以改变原审判决结果,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以便进一步审查新证据。
- 被告人特殊情况:如原审被告人在押且存在可能宣告无罪的情况,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中止执行,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原判可能存在错误:若法院认为原判存在重大错误,且这些错误可能影响执行结果,也可能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以便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 法院裁量权:是否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最终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判断和裁量。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申诉理由和证据、以及中止执行可能对案件处理和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等因素,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决定。
三、民事、行政案件再审中的中止执行情形
- 民事案件:
- 申请再审阶段: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决定再审阶段:若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并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的,则原判决的执行会暂时停止。但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涉及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即使法院决定再审,也可以不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行政案件:对于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同样不停止执行。但若法院决定再审,则原判决应中止执行。
- 例外情形: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原判决的执行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可以依职权决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此外,当事人若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并且执行原判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经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裁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