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犯罪记录,另一方能否担任村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另一方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是否满足其他参选条件。
- 法律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这意味着,只要另一方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论上具备参选村长的资格。
- 犯罪记录对另一方参选的影响:
- 夫妻一方的犯罪记录,并不直接导致另一方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从法律层面讲,另一方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影响。
- 然而,在实际选举中,村民的意愿和看法可能会对竞选结果产生影响。如果村民因为一方犯罪而对另一方产生负面看法,这可能会在选举投票时有所体现。
- 参选村长的其他条件:
- 除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外,参选村长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具备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以及群众基础等。
-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当选者能够胜任村长岗位,为村民服务。因此,另一方在参选时,需全面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