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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传唤到案算自动投案么

时间:2025-11-17 03:00:56

现场传唤到案不算自动投案。

  1. 自动投案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以后,犯罪嫌疑人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 现场传唤的性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现场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经出示工作证件,口头传唤其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进行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 传唤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到案方式,与犯罪嫌疑人主动、自愿地到司法机关投案有本质区别。
  3. 自动投案与传唤到案的区别
    • 主动性不同:自动投案是犯罪嫌疑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而传唤到案则是司法机关通过强制手段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案。
    • 时间节点不同:自动投案通常发生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或之后,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传唤到案则发生在司法机关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并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后。
    • 法律后果不同: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构成自首,从而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后果;而传唤到案并不直接产生这样的法律后果,除非犯罪嫌疑人在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且符合自首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现场传唤到案不属于自动投案,因为传唤是司法机关的强制行为,而非犯罪嫌疑人的主动行为。只有犯罪嫌疑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构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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