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通常会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待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和审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看守所的羁押职能与法律依据
- 羁押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被立即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
- 法律依据: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这一规定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合法羁押程序。
二、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
- 职能差异:看守所与监狱在职能上存在显著差异。看守所主要负责羁押待审的犯罪嫌疑人,而监狱则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对罪犯的刑罚。
- 关押对象不同:看守所关押的是未决犯,即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而监狱则关押已决犯,即已被法院判决有罪并需执行刑罚的罪犯。
三、特殊情况下的羁押场所
- 临时羁押: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现场抓捕或异地抓捕,可能会先将嫌疑人临时羁押在公安机关设置的临时羁押场所,但应尽快转移至看守所。
- 特殊身份或案件:对于具有特殊身份或涉及特殊案件的嫌疑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在特定的、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场所进行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