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三年是否会开除党籍,需结合党纪规定与具体情节综合判断,但被判处刑罚通常会导致开除党籍。
- 党纪规定基础: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若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属于故意犯罪且被判处主刑,符合开除党籍的法定情形。
- 量刑情节的考量:
- 若行贿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情节,可能被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即使最终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如未减轻处罚),仍属于“被判处主刑”范畴,不影响开除党籍的结论。
- 若行贿数额未达“数额较大”标准(如三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从宽情节(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此时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但已不涉及开除党籍问题。
- 程序与例外:
- 开除党籍需经党组织审查程序,综合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决定。但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是法定开除情形,实践中极少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