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完全不知情,通常不构成犯罪,但使用诈骗所得资金可能违法;若知情或应知,则可能构成犯罪。
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
- 行为性质:若账户持有人完全不知账户内资金为诈骗所得,且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则一般不构成犯罪。
- 资金使用限制:尽管不构成犯罪,但使用来源不明的资金可能违反金融管理规定,如反洗钱法规,面临行政处罚。此外,若诈骗受害者能证明账户持有人存在过错,如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账户持有人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知情或应知的情况
-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行为描述:若账户持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 行为描述:若账户持有人与诈骗分子事前通谋,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分工合作,由账户持有人负责接收诈骗所得资金,则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