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股票直播引流 引流人员是否构成诈骗共犯

时间:2025-12-19 06:13:46

股票直播引流,引流人员是否构成诈骗共犯,需根据其具体行为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构成诈骗共犯的情形

  1. 共同故意实施诈骗:若引流人员与诈骗者存在共同故意,即明知对方实施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引流服务,帮助其吸引投资者,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则可能构成诈骗共犯。
  2. 实施诈骗手段:引流人员在引流过程中,若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如编造虚假股票推荐业绩、承诺保底收益等,诱使投资者投入资金,则可能直接构成诈骗罪,而非共犯问题。
    二、不构成诈骗共犯的情形
  3. 合法合规引流:若引流人员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如提供真实的股票信息、投资咨询服务等,吸引投资者关注,并未参与诈骗活动,则不构成诈骗共犯。
  4. 无共同故意且未实施诈骗:引流人员虽为股票直播提供引流服务,但与诈骗者无共同故意,且未实施任何诈骗手段,仅因不知情或疏忽大意而卷入其中,则不构成诈骗共犯。
    三、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将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 若引流人员与诈骗者构成共同犯罪,将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