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拿走别人的遗忘物构成什么罪

时间:2025-12-19 07:59:55

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可能构成侵占罪,一般不构成盗窃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侵占罪的构成
  1. 定义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他人的遗忘物,并将其当作自己的物品进行控制、使用或处分。同时,侵占的财物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数额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认定。此外,当财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时,行为人必须明确表示拒绝归还。
  • 主观方面: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故意,即明知物品是他人遗忘的,仍意图据为己有。
  1. 法律后果:犯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盗窃罪的不构成
  1. 定义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 不构成原因:拿走遗忘物时,由于财物已不在原所有人紧密占有之下,这一行为本身不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他人占有财物”的构成要件。因此,单纯拿走遗忘物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