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零食有异物时,网店和厂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责任主体
- 网店(经营者)责任:作为直接销售者,网店需确保所售宠物零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若零食中存在异物,无论异物来源是生产还是销售环节,网店均需承担赔偿责任。
- 厂家(生产者)责任:若异物问题源于生产过程,如原料污染、生产流程疏忽等,厂家需承担最终责任。网店在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厂家追偿。
二、赔偿标准
- 基础赔偿:消费者因食用含异物的宠物零食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网店或厂家赔偿损失,包括宠物医疗费用、购买零食的费用等。
- 惩罚性赔偿:除基础赔偿外,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但需注意,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则不适用此惩罚性赔偿。
三、维权流程
- 保留证据:消费者应保留含有异物的宠物零食原物及包装、购买凭证(如订单截图、付款记录)、与网店的沟通记录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 与网店协商:消费者可首先与网店沟通,说明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网店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 平台介入或投诉: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网购平台投诉,请求平台介入处理。同时,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寻求行政帮助。
- 法律诉讼: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