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不是非遗打着非遗的名称算不算侵权

时间:2025-11-10 14:50:30

不是非遗却打着非遗的名称,可能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可能构成商标权侵权

  1. 若“非遗”名称已被注册为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若某名称已被注册为非遗相关商标,而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名称进行商业活动,则构成商标权侵权。
  2. 商标近似与混淆可能性:即使未直接使用完全相同的商标,但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名称,且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或误认的,同样可能被视为侵权行为。
    二、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3. 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若非非遗项目打着非遗的名称进行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其具有非遗的独特价值或文化内涵,从而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则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名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若非非遗项目擅自使用非遗项目的名称,且该名称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的,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可能涉及其他侵权行为
    若非非遗项目在打着非遗名称的同时,还涉及抄袭非遗项目的独特设计、图案、技艺等,则可能同时构成著作权侵权或专利权侵权等其他侵权行为。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