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警察局病历单能作为证据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法律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病历作为证据的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病历作为记录患者诊疗过程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的范畴,因此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病历的证明力:病历详细记录了伤者在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的情况,包括病情描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为鉴定人员提供了了解伤者病情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更全面地把握伤情的性质和程度。
二、病历作为证据的条件
- 真实性:病历必须真实反映患者的诊疗过程,不得有涂改、伪造等情形。否则,其证明力将受到质疑,甚至可能被排除作为证据使用。
- 完整性:病历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等全部内容,以确保能够全面反映患者的诊疗情况。
- 合法性:病历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病历作为证据的使用方式
- 直接提交: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将病历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或仲裁机构。
- 鉴定辅助:病历可以作为伤情鉴定的重要参考资料,但伤情鉴定需由专业鉴定人员结合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直接检查伤者的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