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撞到他人,涉及赔偿问题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与赔偿范围。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责任判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撞到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若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三人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若撞人事件是由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则由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学校若未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 医疗费:包括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 护理费:因伤害导致的护理费用。
- 交通费:因治疗或康复产生的交通费用。
- 营养费:为恢复健康所需的营养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 误工费:因伤害导致的误工损失。
-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若造成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三、赔偿程序
- 协商:首先,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寻求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调解。
- 诉讼: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在学校撞到他人后的赔偿问题,需根据责任判定、赔偿范围及赔偿程序来具体处理。双方应依法行事,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