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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13 04:58:08
未取得健康证而从事食品经营的处罚,具体应参照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因此,未取得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的处罚也将依照此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健康证是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未持有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将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因此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罚。
总结来说,未取得健康证而从事食品经营的处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具体罚款金额将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