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保质期过了店家不肯按法律赔付时,消费者可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明确法律依据与赔偿情形
- 一般赔偿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包括过期食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承担退货、退款等民事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店家退货退款,并可进一步主张赔偿。
- 惩罚性赔偿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若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但食品标签瑕疵且不影响安全及不误导消费者的除外。
二、维权步骤与策略
- 保留证据: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过期食品实物或照片等关键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 与商家协商:尝试与店家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 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详细说明购买过程、食品过期情况及商家处理态度,并提供相关证据。
- 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若投诉仍未解决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赔偿方案,并在律师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家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