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农药管理条例对假农药的认定是什么

时间:2025-11-17 09:58:12

《农药管理条例》对假农药的认定主要涵盖以下情形
一、冒充行为

  1. 以非农药冒充农药:即销售或生产根本不具备农药功能的物质作为农药。
  2. 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例如,将一种普通或低价农药冒充为另一种高价或效果更佳的农药进行售卖。
    二、有效成分不符
  • 农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与标签或说明书上标注的有效成分种类不一致。例如,若标签标注含有甲胺磷,而实际产品中并无此成分,则构成假农药。
    三、禁用农药
  •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如滴滴涕、毒鼠强等,一旦在市场上出现,即被认定为假农药。
    四、其他情形
  1.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
  2. 未附具标签的农药
  3. 生产的农药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