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未拍到高空抛物证据时,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一、报警并请求警方调查
- 立即报警:向公安机关说明高空抛物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可能造成的损害等,请求警方及时调查。
- 配合调查:提供已知线索,如目击者信息、坠物特征等,协助警方勘查现场,寻找间接证据。
二、收集并保留其他证据
- 现场勘查:保护现场,避免证据被破坏,记录坠物地点、周围环境等可能存在的痕迹。
- 询问目击者:寻找目击者,记录其证言,包括坠物时间、地点、形状、颜色等信息。
- 收集物证:如坠物碎片、痕迹等,虽不能直接证明来源,但可为调查提供支持。
三、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在诉讼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