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并未直接定义“纯天然食品”,但可从相关法规和食品生产规范的角度,对“纯天然食品”的通常理解进行阐述。
一、“纯天然食品”的通常理解
- 原料来源:纯天然食品通常指的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主要或全部使用未经人工合成或化学处理的天然原料,如未经加工的农产品、野生植物等。这些原料在生长、采集过程中未受到显著的人工干预或化学污染。
- 加工过程:纯天然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人工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化学物质,以保持食品的原始风味和营养成分。
- 安全性与合规性:尽管纯天然食品强调原料的天然性和加工过程的简约性,但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标准,确保食品不受有害物质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二、与“纯天然食品”相关的法规要求
- 食品原料的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限量规定。
-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即使对于声称“纯天然”的食品,如果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
- 标签标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真实、准确地标注食品的成分、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对于声称“纯天然”的食品,更应确保标签标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